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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网站公布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发布单位

  1月30日,深圳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

  为推动深圳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项目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而制定本《规程》。《规程》共四章四十五条适用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核、专家评审、公示、集体决策、项目储备、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等活动,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助和奖励项目由29个减少至26个。主要取消将资助条件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的表述,取消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培育资助并纳入“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项目”,取消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并纳入“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资助”;提升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工作奖励、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资助、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提升资助的资金投入,新增知识产权保险资助、地理标志资助等等。

  详细信息:https://law.wkinfo.com.cn/news/detail/NDAxMDAyMjQ0MzM%3D?searchId=bc4d9572c95846819ed8528fc2e142ba&q=&module=&childModule=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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